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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 高市立聯合醫院第一優先民營化院區變更為大同院區
記者/林秀雲報導
市立醫院民營化係依據本府97年9月10日函送「高雄市市立醫院民營化報告書」建議以「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美術館院區」列為第一優先,引進私人資源「公辦民營」經營,業經高雄市議會97年9月24日第7屆第4次定期大會決議,准予查照。惟高雄市議會第7屆第4次定期大會期間議員質詢,部分議員認為「美術館院區」業績好、各項條件較佳,反對該院區為首選民營化院區,建請高雄市政府重新考量。有鑑於此,為尊重本市市議員反映意見,本局立即徵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美術館及大同兩院區在地民眾的意見,並列入民營化可行性評估比較分析,經多面向的綜合考量建議以「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第一優先民營化院區變更為大同院區」。
本局已於97年12月9日提報高雄市政府第1329次市政會議決議:准予備查變更,請本府衛生局比照台北市聯合醫院民營化實施前作有效率的經營與改善並加強與大同院區同仁溝通,對同仁之相關權益也應給予百分之百的保障。另於97年12月29日函報高雄市議會第7屆第8次臨時會議審議,俟 高雄市議會決議後本局儘速辦理後續事宜。未來規劃策略最重要2大議題:人員安置問題及委外選商說明如下:
一、 「人員安置問題」規劃策略:
(一)成立市府推動小組(組員涵蓋財政局、主計處、人事處、法制局、工務局及交通局),以處理該院區組織修編及人員安置問題(如優退方案或人員移撥…等)。
(二)本局內部處理機制,由衛生局、市立醫院及衛生所人員遇缺控管,以利人員安置。
(三)針對院內正職與契約人員工作權保障說明如下:
1.正職員工:
(1) 本局將朝向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的優退辦法」進行,即可加發7個基數,惟需就醫院現有人力精簡4%,且5年內不得再晉用新進人員,或比照本府「市場管理處及公教人力發展局」人事精簡方案辦理。
(2) 本局進行組織再造:先從市立聯合醫院組織架構內之現有人員精簡4%後提報至本局,再簽陳市府核定後轉行政院備查,故目前規劃大同院區正職員工全部移撥至美術館院區,未來再請院方詳細以現有446員人力精簡4%之原則下,規劃所需科別、人力提報衛生局。
2.契約員工:本局將會規劃於招商文件內,原則上確認約聘人員工作權保障至98年12月31日止,新的團隊都必需概括承受。
二、委外選商委託經營之規劃策略:本局將秉持公正透明化原則,依據「促參法」進行公開選商委託民間經營,以提昇市民更佳醫療服務。

綜上,本局藉由推動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大同院區民營化委託經營,期盼達到「降低政府負擔,落實自給自足」、「經營管理具彈性化,降低行政束縛」、「經營效率品質提高,提升機構形象」及「公立醫院屬定位,維持服務責任」等成效,並且可增加醫療收入,提高公務預算之投資報酬率以及市立醫院整體的醫療水準。

09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