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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 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費通知書即將寄出,請車主留意繳納期限! |
![]() 旗山監理站表示,為落實便民服務,車主可依個人需求,選擇下列多元管道完成繳費: (一)臨櫃繳納: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或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 (二)電話語音轉帳:汽車燃料使用費語音轉帳代繳系統服務 專線412-1366、41-1366,服務代碼169#,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繳納。 (三)網路繳納: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監理服務APP、嗶嗶繳、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或銀行公會「e-Bill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等, 辦理線上轉帳繳納。 (四)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限未吊、註銷牌照之車輛)。 旗山監理提醒,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請主動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等或超商多媒體設備查詢繳納。若車輛老舊已不堪使用,也請盡速辦理車輛報廢,以中止稅費持續徵收,節省您荷包支付。 1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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