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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 114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費通知書即將寄出,請車主留意繳納期限!
【記者馬源朝/高雄報導】114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費通知書預計於近日將陸續寄出,開徵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收到通知書後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納,以免因逾期而遭裁罰。
旗山監理站表示,為落實便民服務,車主可依個人需求,選擇下列多元管道完成繳費:
(一)臨櫃繳納: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或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
(二)電話語音轉帳:汽車燃料使用費語音轉帳代繳系統服務
專線412-1366、41-1366,服務代碼169#,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繳納。
(三)網路繳納: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監理服務APP、嗶嗶繳、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或銀行公會「e-Bill全國繳費網」(https://ebill.ba.org.tw/)等,
辦理線上轉帳繳納。
(四)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限未吊、註銷牌照之車輛)。
旗山監理提醒,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請主動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等或超商多媒體設備查詢繳納。若車輛老舊已不堪使用,也請盡速辦理車輛報廢,以中止稅費持續徵收,節省您荷包支付。

114/06/17